109年離婚協談之服務
本會目前辦理「109年離婚協談之服務」,敬請協助轉知相關單位,提供有需求之個案或民眾,以利資源之有效分佈!
- 目的:為協助在未進入法院調解階段前,已有離婚意圖、離婚相關問題與動機之對象,透過協談/諮詢之專業服務方式,期以降低離婚衝突或爭議之發生。
- 執行期間:109年1-12月
- 個案來源:1.相關機構轉介 2.自行申請
- 流程:由公會受理機構轉介或民眾申請,並媒合協談時間
- 協談費用:免費
- 協談次數:每次以1小時為主(初次協談為1.5小時),每案申請上限為3次。若有進一步處遇之必要時,則再安排後續之協談。
- 協談地點:台中市社會工作師公會(台中市北區華美街2段262號5F-1)
- 聯絡資訊:
電話04-22910516,傳真04-22937191,電子信箱tcswa2001@gmail.com,黃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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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表下載(民眾自行申請用)